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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17-07-13 字号:[ ]

7月11日下午,兰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召开。市委副书记郭智强,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张国一,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宏,市委常委、副市长段广平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直机关和中央驻兰单位支持参与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听取了市公安局、市食药局、市环保局等八个职能部门的工作进度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省委召开的这次动员大会,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入冲刺阶段的一次重要会议。省直机关和中央驻兰单位是全市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对我市文明城市创建至关重要。会议要求,各区县、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议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力争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主动与对口的省直机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联系、衔接。主动汇报沟通,对省直部门组织开展的创建工作给予配合支持;主动协助省直部门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做好对标创建工作;主动汇报我市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创建工作的情况;主动请求省直部门对我市的相关创建工作给予指导;主动争取省直部门对我市创建工作相关项目指标作出评价意见;主动做好“负面清单”相关项目的预防工作。

会议要求,各区县要在近期集中开展一次对辖区内中央和省属驻兰单位的走访对接活动。要成立区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走访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要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对本区县辖区内的中央和省属驻兰单位进行全面的摸底梳理、走访对接,及时解决中央和省属驻兰单位在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省、市、区县、街道、社区五级联动的创建工作机制,共同筑牢创建基础。

会议强调,下一步,要重点对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考核排名靠后单位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人,将根据相关办法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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