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将健全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 失信者将面临多重限制
发布日期:2017-05-22 字号:[ ]

为从根本上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甘肃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除限制高消费外,失信者还将面临政府补贴、任职资格等多重限制。

  《意见》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将被限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得申请政府补贴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不作为组织推荐的各级党代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同时,我省还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使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结合各自主管领域,实施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公安、检察机关和法院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要及时侦查、提起公诉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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